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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特考庭務員考試介紹

因應民國94年6月15日修正公布之法院組織法,司法五等特考首次於民國95年7月招考,相當於一般熟知的初等考試。司法五等分為法院錄事及庭務員兩類科,其職務列等由僱用修正為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,且歸列司法行政職系,並已依程序辦理職務歸系事宜,主要是辦理司法行政事務,年滿18歲,無須任何應考限制,即可報考,只要您敢拼就有機會。
基本上,庭務員所負責的業務和錄事一樣,多屬於非常例行性而且極為單純的工作,想要從事司法工作,但又偏好行政事務的人,庭務員也會是一個非常合適的選擇。

司法特考庭務員工作性質與分發單位

庭務員─法官及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橋樑

庭務員主要工作內容,係擔任民、刑事訴訟案件開庭庭務相關工作、取送開庭卷宗、調取或歸還贓物、接受法官、書記官指揮,辦理司法行政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。分發單位主要為地方法院、司法院、法務部等相關單位。
從上述的工作性質來看,庭務員的工作其實非常制式化,不會花費太多心力。因此可將庭務員視為一個挑戰司法三等或四等的絕佳跳板,先穩定經濟生活,再繼續向上邁進。
分發單位為司法院及法務部所屬機關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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